1 定义
雾化试验仪是汽车内饰行业VOC检测必备仪器之一,又称为汽车内饰材料挥发成雾性检测仪器或雾化性能测试仪、冷凝组分试验仪
。
2 简介
汽车内装饰材料如皮革、塑料、纺织物以及粘结材料的胶粘剂等,都含有一些挥发性物质,尤其是在阳光的照射下,车内温度升高,会加剧这种挥发。挥发气体在汽车窗户或挡风玻璃上凝结,造成视线不良,会影响驾驶者的视线和行车安全;还有些挥发物质会对人体有害,影响驾乘者的身体健康。为了合理控制挥发性物质的产生,对用于汽车内饰的材料进行雾化试验是十分必要的,成雾值超出标准指标的材料将不可以用于汽车内饰。
雾化试验仪一般遵循标准DIN 75201制造,分为光泽度法(A法)和重量法(B法)两种测试方法,测量过程为:把待测材料放入沐浴在高温液体中的特制玻璃杯内,材料中的挥发性物质凝结在玻璃杯口放置的低温玻璃板或铝箔上,测量玻璃板成雾前后的光泽度值即可得到A法的测试结果,称量铝箔冷凝前后的重量即可得出B法的测试结果。
雾化试验仪适用于汽车、飞行器等内饰材料,如汽车内饰塑料件、聚氨酯、纺织品、皮革、胶粘剂、非织造布、热可塑性弹性体等材料在高温下其挥发性成分蒸发情况的评价,亦可用于车前氙气灯高温雾化现象的测定
。
3 结构
主要由高温恒温槽、低温恒温槽、冷却盘、起雾杯、起雾玻璃板、测量计、取样器及附件组成,可完成采样、加温、冷凝、测试等试验过程。
4 测试原理
试样在起雾杯中被加热,并开始挥发,挥发气体在已经被冷却腔降温的玻璃板或铝箔上冷凝。冷凝过程结束后,取下玻璃板或铝箔,通过对玻璃板或铝箔的冷凝成分的雾化值或重量测量,并和未冷凝前的数据相对比,从而得出试样的雾化挥发特性。
5 测量方法
光泽度法:试样在起雾杯中被加热所蒸发出的气体冷凝在低温玻璃板上,通过对玻璃板冷凝前后的光泽度值进行对比并计算,可得出试样的成雾值。
雾度法:试样在起雾杯中被加热所蒸发出的气体冷凝在低温玻璃板上,通过对玻璃板冷凝前后的雾度值进行对比并计算,可得出试样的成雾值。
重量法:试样在起雾杯中被加热所蒸发出的气体冷凝在低温铝箔上,通过称量铝箔冷凝前后的重量变化,可得出试样雾化-凝结物的重量
。
6 测试过程
准备试样→开启高、低温浴槽并达到设定温度→清洗起雾杯及起雾玻璃板→放置试样→放置起雾玻璃板或铝箔→放置冷却腔→两槽保持设定温度、并正常运转至试验要求时间→取下玻璃板或铝箔,放至规定时间→测量玻璃板的光泽度、雾度或铝箔的重量→比对数据并得出最后结果。
7 主要特征
(1)宽范围、高精度控温装置轻松实现非标测试;
(2)6个试验位设计,可同时进行试样试验和空白试验;
(3)设备运行稳定,为用户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数据。
8 技术指标
高温槽温度范围:室温~150℃(室温~280℃另购)
高温槽控温精度:±0.1℃(150℃)
低温槽温度范围:0~100℃
低温槽控温精度:±0.1℃
高温槽外形尺寸:670 mm(L)×490 mm(B)×540 mm(H)
低温槽外形尺寸:400 mm(L)×220 mm(B)×520 mm(H)
高温槽净重:32kg(不包括导热介质)
低温槽净重:15kg(不包括导热介质)
电源:AC 220V 50Hz
9 符合标准
DIN 75201、ISO 6452、SAE J1756、QB/T 2728、BS EN 14288、 PV 3920、PV 3015、ES-X83231、NES M0161、D45 1727、GM 9305P、TSM 0503G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