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简介
温度要点
1.控制电池室环境温度恒定在25℃左右,不能超过30℃。
2.确保浮充电压设定值为2.25V/单体(标称温度25℃),如果温度变化,应及时根据变化情况,按照0.003V/单体?℃的系数进行修正,温度升高,电压下调,反之上调。但任何情况下,充电电压都不得低于2.20V/单体或高于2.35V/单体。
3.注意监测电池组中各单体电池电压的均匀性,发现单体间 电压差超过0.05V或某单体电池端电压低于2.20V时,应及时进行均衡充电或对落后电池进行单独补充电。
均衡充电
1.严格采用恒压限流方式充电,并将充电电压控制在2.30~2.35V/单体之间,充电电流限制在0.25C10A以下。(C10为电池组10小时率放电的容量值)
2. 严格控制充电时间,当充电电流小于1~2mA/AH且连续三个 小时不变时,表明电已充足,应立即转为浮充状态。
3. 充电时,电池温度不得超过40℃,否则须降低充电电流。
放电状态
1. 根据环境温度和放电速率的不同,设置好放电终止电压, 一般情况下,如果放电速率在0.01~0.025之间,终止电压可设为2.0V,放电速率在0.5~0.25之间时,终止电压可设为1.8V。
2. 严格避免过放电现象的发生,随时监视每只电池的端电压,只要发现整组中有一只电池端电压达到设定的终了电压值,则应立即停止放电。
3. 放电后的电池组应立即(8小时内)进行充电,充电方法按照均衡充电的要点要求执行。